根据《河南省地方*府专项债券项目发行资料评审工作方案》(豫财债〔〕52号)(以下简称《方案》)规定,现将我省年第一批评审通过的专项债券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方案》有关规定,我们组织我省专项债券项目评审专家对各地报送的专项债券项目发行资料进行了一审。其后,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三家发行机构对一审通过的项目进行了二审,二审通过项目个。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年5月6日-年5月10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专项债券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函、来访或电子邮件(zmj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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