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单位应详细地说明所采用涂层的材料组成和适应特性、喷涂工艺、粘接力、使用寿命、车间及现场喷涂方法。
(2)接头在装配前和装配过程中应作如下的防锈处理:
a、铸件的非加工表面去除铁锈和油污后涂防锈漆,b、接头表面底漆喷丸处理,底漆刷富锌环氧树脂厚0.04mm,接头表面刷丙烯酸磁漆(GB-82),厚0.06mm。不得使用腻子。所有暴露在大气中未加工部件表面经处理后,刷两层防锈底漆,涂层厚度大于μm,小于μm,喷涂标准应符合国际和制造厂所在国的标准。
(3)制造单位应根据使用方提出的设备使用条件、环境条件及所接触的介质等情况对设备编制有效的防腐方案。光洁表面及配合表面应彻底清洗,并涂以防锈液或高熔点油脂以防止腐蚀。制造商应提供足够的溶剂,以清除防锈液或油脂。
(4)除不锈钢、非金属材料及有色金属材料外的钢、铸铁设备与器材均应做防腐与涂装,并满足使用要求。与水接触的涂装表面应采用无毒、防微生物生长、不对水产生色、嗅、味污染的材料,应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所有零件部件、密封件、防腐涂料均不得采用对自来水造成污染的材料,材料的卫生条件必须符合GB-《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要求。防护涂料、橡胶要有地方级以上(包括地方级)卫生部门提供的防疫鉴定报告。喷涂前应对铸铁件及焊接件表面进行喷砂除锈,表面处理应满足SISSa2的要求(欧盟瑞典标准体系,对应国标GB/T.1-《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度等级和处理等级》规定的Sa2级)。
(5)除特殊要求外,设备所有与水接触的铁金属表面,应涂无毒环氧涂料或静电喷涂环氧树脂工艺,干漆漆膜厚度0.25~0.35mm。
外表面应涂防锈底漆和还氧面漆,或采用静电喷涂环氧树脂工艺,干漆漆膜厚度0.15~0.20mm。
现场安装时,对于已经损坏的涂漆表面、采购单位认为不满意的涂漆表面以及原来尚未完成最终处理的表面,供应单位应负责修复并完成最终涂装。